随着国家环保力度的加大以及“双碳”目标的实施,燃气做为清洁能源应用越来越广泛,相应的燃气安全问题也凸显出来。为能及时引起人们警觉,防止或减少因管道燃气泄漏不能及时发现造成中毒、燃爆等恶性事故的发生,在城镇燃气中添加加臭剂(四氢噻吩),通过异常的臭味(四氢噻吩)来提示用户采取必要的措施就尤为重要。造成燃气爆炸事故的原因很复杂,通过在燃气中添加加臭剂(四氢噻吩)并不能够完全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,但燃气加臭警示作用非常明显,是燃气用户发现燃气泄漏的重要途径。那么,究竟要添加多少剂量,才能在满足经济性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,达到警示的目的呢?-在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 50028-2006(2020年版)中3.2.3 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,燃气中加臭剂的*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,达到爆炸下限的20%时,应能察觉;在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》GB 55009-2021中3.0.8 当供应的燃气时,应进行加臭。加臭剂的*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,达到爆炸下限的20%时,应能察觉;
上述规范中,都提到了一个“应能察觉”的关键词。“应能察觉”与空气中的臭味强度和人的嗅觉能力有关。加臭剂的嗅觉强度是指能引起察觉的味道强弱。国际上燃气行业一版采用Sales等级,如下表
按惯例,报警等级(警示气味等级)取上表中嗅觉度2级的中等气味。那么,这个关键词“应能察觉”的含义就是指嗅觉能力一般的正常人,在空气-燃气混合物中加臭剂气味强度达到2级时,应能察觉空气中存在燃气。味道只是定性,用于鉴别。在供气端该如何来进行定量进行添加计算呢?对于无毒燃气中*小的加臭量,宜按下式进行计算:
在确定加臭剂用量时,还要结合当地燃气的具体情况和采用加臭剂种类等因素,有条件时,要通过试验确定。以四氢噻吩(THT)为例,根据国外资料,空气中的四氢噻吩(THT)为0.08mg/m3(上式中的K值)时,可达到人确定察觉浓度,即该气味会被99%的人(*少有99%的概率)察觉该气味。以爆炸下限为5%的天然气为例,经计算,在天然气中应该*少含有THT8mg/m3,这是一个理论值。实际加臭量要考虑管道长度、材质、腐蚀情况和燃气成分等因素,取理论计算值的2倍~3倍。
根据国内几个大中城市在天然气中加入四氢噻吩(THT)的量:北京为25±5mg/m³,上海为18~22mg/m³,天津为25mg/m³,广州为25mg/m³,齐齐哈尔为16~20mg/m³,且冬季的加入量,一般要高于以上的数值。根据上述国内外加臭量的加入量情况,对加臭剂加入量作出推论,对于几种常见的无毒燃气,加臭用量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。
上表中的数值为推荐值,实际工程中加臭剂的用量还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K值进行核实。